遗传咨询俗称遗传询问、遗传指导。
对于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到优生遗传咨询门诊进行咨询:
1. 确诊为遗传病或发育畸形患者及其家庭成员;
2. 连续发生不明原因疾病的家庭成员;
3. 近亲结婚夫妇;
4. 染色体平衡易位携带者,以及其他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5. 确诊为染色体畸变者的父母;
6. 曾生过多发畸形、智力低下患儿者;
7. 两性畸形患者;
8. 非妇科性反复流产、有习惯性流产史或不明原因的死胎史者,以及不孕的妇女及其丈夫;
9. 有致畸物质和放射物质接触史的夫妇,如放射线、同位素、铅、磷、汞等毒物或化学制剂接触者;
10. 孕早期病毒感染的孕妇及经常接触猫、狗的孕妇;
11. 孕期服用致畸药物的孕妇;
12. 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13. 血型不合的夫妇。
哪些人应暂缓结婚
患有法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可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如果传染病患者在传染期内结婚,可传染给配偶,并影响疾病康复;如果女性患者婚后不久即妊娠,还可传染给胎儿。因此,建议准备结婚的男女,如果患有上述传染病并在传染期内,应当暂缓结婚。
患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如偏执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等。这些患者在发病期内会失去自控能力,如果是女性患者婚后妊娠,又服用大量抗精神病药物,会影响胎儿健康,如胎儿发育畸形等。因此,此类患者应暂缓结婚,经过积极治疗病情稳定两年以上再结婚较为稳妥。
患有可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疾病。如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未完全控制的糖尿病,甲亢未经治疗或未缓解等。这些疾病患者一般均应暂缓结婚,病情严重的,妊娠后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则不宜生育。
患有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这类患者婚后可能会影响性生活,应在矫治后再结婚。
(责任编辑: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