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身边,偶尔会有这样的事,谁谁家刚生下的孩子和别的孩子不太一样,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会为这样的消息感到惋惜,也会用自己的方式表示同情。但是,我们经常还会把这当成是偶然发生的悲剧。
其实,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数月和数年后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100万,约占出生人口总数的4%--6%。
出生缺陷不但引起死亡,而且大部分出生缺陷如果没有死亡,则造成残疾,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这个负担比传染病严重得多。我国每年因神经管畸形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2亿元人民币;每年先心病的手术费须120亿元人民币;每年先天愚型的治疗费须30亿元。
出生缺陷是可以预防的,我国科学家和预防保健工作者从20世纪80年代起,进行了一系列出生缺陷监测、病因研究和人群干预,基本掌握了我国城乡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规律和特点。20世纪90年代北京医科大学与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合作,发现从孕前至孕早期每日单纯服用小剂量叶酸增补剂,在出生缺陷的高发地区可以预防85 %的神经管畸形。这一成果在全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目前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政府根据中国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的公共卫生政策。
2002年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行动计划”针对我国出生缺陷高发的各种原因,提出了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多项措施。
《行动计划》的内容:
一级预防措施:一级措施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通过普及孕前保健,倡导广大育龄妇女及其家庭,在计划怀孕时去做孕前咨询和身体检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从根本上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这是一项很艰巨的工作,让人们接受“孕前保健”的概念,有待于广泛持久的社会宣传,和艰苦细致的保健服务。
二级预防措施:二级措施是预防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主要是加强孕产期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落实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孕期“避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 等劳动保护措施。推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
三极预防措施:三级措施是预防出生缺陷儿的严重致残和死亡。通过推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减少残疾儿的发生和死亡。
《行动计划》的目标:预计在2010年全国有40%以上的妇女可以享受到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孕期劳动保护措施;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将降低30%以上,重大体表畸形出生将降低70%以上,我国出生缺陷和残疾的高发状况将初步得到控制,并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2005年9月第二届发展中国家预防出生缺陷与残疾国际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上中国政府倡议把每年9月12日作为“世界预防出生缺陷日”,并宣布每年9月12日为“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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