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爸在另外一个镇上班,(周末回来)。妈妈在镇上的供销社上班,2个小孩到了暑假,没人管了。而哥哥跟男孩子玩时,不太喜欢带我,我只好自己打发时间。
其实促使我去卖冰棒的主要目的不是赚钱,而是我家里有一个超级漂亮的冰筒(忘了学名叫什么了,就是装冰棍的瓶子,我叫它冰筒)。
妈妈以前是开冰室的,(据说,我两岁时就坐在柜台上,帮卖冰棍),冰室解散后,这个很漂亮的橙色的冰筒就留在我家了,无意中被我发现,我迫不及待的想将它的风采向世人展示。
你想想,别人都是用白色的泡沫箱装雪条,不然就是千篇一律的像水壶状的冰筒,只有我这个冰筒在造型和颜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
于是,在一年级暑假时就向妈妈申请去卖冰棍,但是被坚决了,理由是我还太小了。
到了二年级,在外婆的资助下,终于实现了我的梦想,带着漂亮的冰筒去外面显摆了。
当时卖冰棍的小孩很多,但大部分是中学生,像我这么小的小学生还是第一个,最主要是,我去进货时,人家看着我那个冰筒时羡慕的眼神,哇!!别提多得意了(看来,我小时候很虚荣啊!)
当时,冰棍卖不完,是可以退货的,融掉也可退,按棍子算,所以不怕亏本。
其实当时怎么没想到退货时可以多放两个棍子在里面呢。
嘿嘿,,我这篇“怀旧篇”是否勾起了你童年的回忆啊?
【在(这该死的年纪)的大作中提到:】
>其实我也干过,跟表姐一起!>>当时普通的冰棍是2分,绿豆的是5分,奶油的是1毛,甜筒是5毛(大件了)。
我只能进2分和5分的,进好货后,就一路从镇上,卖到村里。
为了能让更多的人见识到我漂亮冰筒的风采,我不是固定在一个地方不动,而是提着到处走,边走边吆喝“卖冰棍了!卖冰棍了!”
当时也是学别人的,现在想想要是吆喝得有特色点,说不定卖得快点。
第一天结算下来后,赚了5毛钱,自然是无比开心。
后来,邻居阿姨听说我去卖冰棍,死活要她女儿(三年级的姐姐)跟我去学,学会了自己去卖。
于是,第二天,我带着这个姐姐出门了。结果让我大失所望,别看她年纪比我大,胆子比我小多了,我教她吆喝,没两句,不敢吆喝了,一天下来,她啥都没干,光陪我走路了。
在结算时,只赚了3毛,我还要主动分她1毛。(我这个人比较讲究公平)
第三天,她还要陪我一起去,我觉得不划算,但是拒绝又不好意思,只好跟邻居阿姨说,我要做作业,不卖了。
自此为止,卖冰棍共赚7毛钱,加上外婆给的1块5毛,2块多钱,足够我过一个富裕的暑假了。
在暑假快结束时,外婆再次“光临”我家,顺便问起我的“经营状况”,亏没亏。
我很不好意思的告诉她,亏倒没亏,就是后来连赚带本钱,一起让我花掉了。
“冰棍事件”成为我人生第二大“污点”,伴随至今,在怀念外婆(已去世)的场合里,妈妈就会说“想当年,你把你外婆给的本钱都给吃了..."
有了前两次的赚钱经验,我平时就非常注意观察,看有什么生意是我暑期可以做的。
最后终于被我发现一种“暴利”生意啊!那就是卖福利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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