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赛
分个人和团体项目。
①个人追逐赛 出发时,两名运动员分别位于跑道正中的起、终点线上,枪响同时出发,互相追逐。在规定的距离内,如后面的运动员追上前面的运动员或与之并排,被追上或并排者淘汰,未被迫上,则以到达终点的时间决定胜负。
②团体追逐赛 每队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时,运动员之间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呈梯形队站立,枪响同时出发。如一队的第三名运动员追上另一队的第三名运动员或与之并排,被迫上或并列的队淘汰。如未追上,则以各队第三名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成绩判定名次。每队必须有3名运动员到达终点方可计算成绩。现奥运会比赛项目有男子4000米个人追逐赛(1964年列入)、4000米团体追逐赛(1920年列入),女子3000米个人追逐赛(1992年列入)。
计时赛
1889年由彼德莱设计。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时间排列名次。比赛时运动员在同一起点单个原地出发,抽签决定出发顺序。出发犯规延后5人重新出发,再次犯规取消比赛资格。以每名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成绩判定名次,优者列前。如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奥运会仅设男子1000米计时赛,1928年被列为比赛项目。
计分赛
又称积分赛。比赛前先抽签排列顺序,指定一名领骑者。比赛时由领骑者领骑一圈,到达起点线时,发令员鸣枪,比赛正式开始。每5圈录取前四名计分,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分。半程和终点计分加倍。以运动员比赛中的总得分排列名次。奥运会仅设男、女50公里个人计分赛,分别于1984年和1996年被列为比赛项目。
争先赛
又称速度赛。一般排定2~4名运动员同时原地出发,计最后200米的时间,首先通过终点者为胜。男、女1000米争先赛分别于1920年和1992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2004年第28届雅典奥运会设男子个人争先赛、1000米个人计时赛,4000米团体追逐赛、4000米个人追逐赛、奥林匹克竞速赛、个人计分赛、麦迪逊赛、凯林赛,女子争先赛、3000米个人追逐赛、个人计分赛、500米个人计时赛等18个项目。共有18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其中男子154人、女子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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