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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悦母婴”问题频出,谁来约束“保姆”?

标点帮忙

从去年 6 月起,王先生与一家保姆中介签订一年期合同,雇佣保姆照顾宝宝,可没想到,钱没少花,气却没少受!到底怎么回事呢?

求助人王先生表示,从去年6月中旬开始,自己跟“乐悦母婴”签署了一年期服务合同,阿姨工资为8500每月,中介费一次性收取6200。到去年9月下旬,第一位阿姨因身体原因离开,“乐悦母婴”又介绍了第二位阿姨,但此时麻烦也随之而来。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阿姨将婴儿放进床内,由于婴儿年龄较小,无法稳定站立,尽管就站在床边,却任由婴儿仰倒,由于惯性后脑撞击婴儿床,发出“砰”的声音,而这样的情况在短短两分钟内,就发生了两次。

后经检查,宝宝并无大碍,双方并未就此事大动干戈,可没想到的事,这第二位阿姨带来的麻烦还远没有结束。

王先生表示,在和“乐悦母婴”签署的育儿嫂服务合同中明确了阿姨薪酬,这合同未到期就要涨价着实说不过去。期间还发生了婴儿疏于保护的事,如此表现还要再加工资,王先生一家便一口回绝了,而此后再介绍的阿姨,李先生一家都未看中。

眼看合同服务期限已过半年,王先生便要求退还一半中介费,终止双方合作。

对此,“乐悦母婴”工作人员表示,监控视频中的阿姨确实是他们公司推荐,已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而阿姨在合同内要求涨工资的情况,“乐悦母婴”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他们也无能为力。

对此,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欣欣表示,三方合同签署,三方就应该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阿姨劳务费用,如果雇主没有明显增加阿姨的工作量,其在合同期内要求增加劳动报酬,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此外,保姆对孩子的照顾没有尽职尽责、中介机构疏于管理,也应当对雇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商定,由于“乐悦母婴”已经为王先生一家提供了半年左右的服务,乐悦母婴服务有限公司退还王先生43%左右的服务费,价格为2666元,双方终止服务协议。

来源:南京十八频道(记者 苗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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