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假期禁止这类车辆通行

为确保2025年清明节及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5年4月4日0时至2025年4月6日24时、2025年5月1日0时至2025年5月5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并发表
安全提示
系统出于安全考虑,在点击“发送语音验证码”后,您将会收到一条来自950开头号码的语音验证码,请注意接听。
暂不发送发送语音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