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范围:将实现全覆盖,而不再仅限当地城镇职工。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
保险待遇:个人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将承担一定责任。
人社部表示,覆盖范围扩大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为有效控制企业的缴费负担,地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如果超过0.5%,要报人社部备案。
意见稿特别说明,作为社会保险,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如果未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详细]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
女职工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以上享受42天;
男职工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李女士29岁,在新街口一家公司上班,享受生育险。“2010年我生小孩的时候,产前检查1400元报销,生育费用是4000元,报销了3500元;顺产4个月的产假拿到了8000元的生育津贴,整个算下来,还挣了8500多元。”
万女士上个月刚生宝宝,因是全职太太,没工作,就自己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里就包括了生育保险,顺产出院的时共报销了5000多元。”一算账,产前检查花掉不到2000元,生产费用花掉3500元,“算下来,基本没花什么钱。”
乔乔一岁了,妈妈张女士之前都是干散活打零工,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她告诉记者:“产前检查大概花了1500多元,生孩子在医院住了几天也就花了两三千元,一共4000多元吧。”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所以建议员工产假结束后去办理报销,这样生育津贴会一次性发放。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
各单位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或计划生育费用向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申报截止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作放弃处理。
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生育保险办理须知 | |||||
双方所在地 | 双方户籍地 | 涉及单位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 生育险报销范围和金额 |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
北京 | 不限 | 个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 | 1、女职工怀孕及住院期间所有检查及收费单据。 2、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审批表“只需要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医院出示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6、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如果孩子是非京籍准生证,需要提供《外地来京人员生育联系服务单》) 7、女方医保蓝本手册(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
报销范围 |
1、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填写”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加盖女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院出示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女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加盖女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只需复印贴有照片的那一面就行了) 6、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加盖女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女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 8、如晚育奖励津贴申请人为男方,则仍需提供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男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上海 | 不限 | 个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 |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
报销金额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 |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
广州 | 不限 | 个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 |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2) 怀孕职工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妊娠(证明怀孕周数)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围产手册(原件); (3)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A.《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可不提供); C.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产妇或婴儿死亡: 《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 《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深圳 | 不限 | 个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 | (一)原始收费收据;
(二)费用明细清单; (三)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 结婚证、单位证明和准生证(第二胎)外,报销分娩住院费用还要凭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要凭节育手术证,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相关手续: 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
山东 (以济南市为例) |
不限 | 个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 | 1、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帐号。 |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2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1600元; ③ 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 ④ 剖宫产的35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3800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①顺产800元; ② 阴式手术产1000元; ③ 剖宫产1900元。 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手术费据实报销。 |
(1)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
江苏 (以南京市为例) |
不限 | 个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 | 用人单位携带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和出院小结、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1、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 2、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6、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需要到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选择一家当地的生育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 在异地就医前,事先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后方可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
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注:表格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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